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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发布时间:2021-05-14 10:08:28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201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今年也是该法实施四周年。

那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有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又由哪些部门来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管理?接下来带大家一起涨知识

1.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

《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这里的“境外”,包括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社会团体主要是指在境外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商会等非营利组织,智库机构主要是指在境外依法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的研究中心、咨询中心等。

2.非政府组织有哪两个主要特征?

非政府组织不属于政府部门,不由国家建立,一般而言,非政府组织的特征主要有两个:

(一)“非政府性”

主要是指该组织具有民间性的特征,其资金、人员来自于民间,决策机制不依赖于政府部门。民间性是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部门的主要区别。

(二)“非营利性”

主要是指该组织开展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对于依法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必须用于公益事业,不得在发起人、成员中分配。“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最主要的区别。

3.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哪些领域开展活动?

《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本法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4.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采取什么方式?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或者变相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或者变相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5、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管理机关有哪些?

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业务主管单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提供服务)

6.中国公民是否可以受聘于已经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

可以。已经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聘用中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聘用中方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