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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审议通过《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十三五”规划》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

发布时间:2017-06-05 09:33:44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和国土整治院(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

    6月2日上午,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徐光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十三五”规划》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士海就两个规划的编制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认为,两个规划的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目标可行、任务明确,符合我省工作实际,同意以省国土资源厅名义印发实施。

    徐光指出,地质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规划是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工作的行动方案,是管长远的,做好规划编制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省国土资源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各级政府具体实施,使我省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就,应给予充分肯定。

    就规划实施,徐光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政府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导地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将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纳入投资计划和预算安排,统筹配置资源,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二是加大资金投入。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为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必要支持,努力做到“加快还旧账,不再欠新账”。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快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是创新治理机制。大力开展以避让搬迁为主、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加快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机制。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的重点内容、工作部署和具体监管手段。要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把地质灾害“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到实处。五是深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地质环境处 史济勋

转载于:河南国土党建